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是青海省唯一的蒙古族自治县,俗称“河南蒙旗”,是中国蒙古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县。地处青海省东南部,东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碌曲县,南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西南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海南州同德县毗连,北与泽库县相邻,处于青甘川三省结合部,素有青海省南大门之称。全县总面积6997.45平方公里,海拔3600米,辖1镇4乡2个社区39个牧委会,135个牧业合作社,四座藏传佛教寺院,截止2011年,总人口4万人,蒙古族占93.21%。河南县是全国面积最大的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全国三大名马之一的河曲马,青海优良畜禽品种欧拉羊是自治县的优势畜种。河曲草原属典型的高寒草甸型草场,地处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四大无公害超净区之一”的青藏高原东南部地带。2013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64亿元。2017年10月,青海省政府同意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从全省贫困县中退出。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河流多,有大小河流27条,主要河流14条,其中较大河流为洮河、泽曲河、尕玛日河。泽曲源于泽库县境内,经河南县流入黄河,是河南县境内最大的河流之一,全长232公里,流域面积4756平方千米。洮河在河南县境内流程83.5公里。
河南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